訴訟離婚時注意哪些問題

導讀:
一訴訟離婚時注意哪些問題一仔細審閱提交訴訟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煩的發生。因此立案之前核對提交的訴訟材料避免出現被告兩個以上的住址的情況應當引起注意。三關于附帶申請調查取證文書的問題。二答辯期間應注意的問題一補足應提交的證據防止舉證期間過期。二注意與承辦法官聯系及時知曉開庭時間。根據民訴法的規定法院應在開庭三日前將傳票送達雙方當事人。雖然訴至法院但這不意味著雙方一定“法庭上見”。三開庭時應該注意的問題該帶的訴訟材料如身份證答辯狀證據原件一定要帶齊。四宣判后應注意的問題宣判后要仔細閱讀法院的判決書決定是否服判或上訴。那么訴訟離婚時注意哪些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訴訟離婚時注意哪些問題一仔細審閱提交訴訟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煩的發生。因此立案之前核對提交的訴訟材料避免出現被告兩個以上的住址的情況應當引起注意。三關于附帶申請調查取證文書的問題。二答辯期間應注意的問題一補足應提交的證據防止舉證期間過期。二注意與承辦法官聯系及時知曉開庭時間。根據民訴法的規定法院應在開庭三日前將傳票送達雙方當事人。雖然訴至法院但這不意味著雙方一定“法庭上見”。三開庭時應該注意的問題該帶的訴訟材料如身份證答辯狀證據原件一定要帶齊。四宣判后應注意的問題宣判后要仔細閱讀法院的判決書決定是否服判或上訴。關于訴訟離婚時注意哪些問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訴訟離婚時注意哪些問題
一仔細審閱提交訴訟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煩的發生。1避免被告二個住所地的情況出現。根據有關要求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立案時應該提交法院的材料有(1)起訴狀(2)結婚證書(3)身份證(4)財產清單。應該注意的是在提起訴訟之前應核對雙方現在的住址是否與戶口本或身份證上的一致。特別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現兩個或以上的住址否則有的法院會讓當事人提供被告現住所地的證據一般是現住所在居委會的證明這是非常麻煩的當天立不上案不說還要去被告居委會開證明費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對提交的訴訟材料避免出現被告兩個以上的住址的情況應當引起注意。2規范書寫起訴狀。對起訴狀的書寫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注意寫明原被告住址的郵政編碼以及雙方的聯系電話手機以方便法院與當事人聯系。有些原告滿腹委屈因此在書寫起訴狀時如寫長篇小說洋洋幾千言或者羅里羅嗦恨不得到家里發生的事兒全部寫在訴狀上其實這是沒有必要的。在正文里只要簡要寫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現形式就可以了紀實性記事性的說明不要太多否則層次性不強主次不清法官看得云里霧里適得其反。
二關于立案前后時間段的把握。有些法院周一到周五每天都可以立案有些法院在有些特定的時段(比如周五下午)是不立案的。因此最好安排在周一到周四立案最好在下午四點之前立案。立案后要注意記住自己的案號并詢問立案人員何時案件可以轉到民庭或哪個法庭而后及時與法庭審判人員聯系案件進度。
三關于附帶申請調查取證文書的問題。由于法律法規的限制在一般情況下有些特定的證據如銀行存款情況股票帳號情況等當事人不能在訴前調查只能委托法院調查或申請法院調查。但如果對方一知道原告訴至法院很可能就會立即將資金轉移因此我們婚姻律師建議原告直接在訴狀中附帶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申請書并注明先查詢再送達的理由不至于“打草驚蛇”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旦查詢到賬上仍有大量資金或以度時考慮采取財產保全以求主動。
二答辯期間應注意的問題
一補足應提交的證據防止舉證期間過期。根據最高院的舉證規則一般法院會在立案時同時給原告一份舉證告知書確定舉證的期限。一定要按時交證據否則很可能被對方抓住把柄處于被動。
二注意與承辦法官聯系及時知曉開庭時間。根據民訴法的規定法院應在開庭三日前將傳票送達雙方當事人。但是由于法院開庭的時間會影響雙方庭外調解的進度以及成功率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顯得尤為必要。另外如果對方交納了答辯狀也可以在第一時間得知并收閱這樣可以了解對方的心里動態。
三不放棄與對方的調解協商。雖然訴至法院但這不意味著雙方一定“法庭上見”。起訴到法院在某種程序上講更能促使雙方認識到客觀事實更能認真審視自己的離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期間仍與對方聯系調解事宜也是必要的。
三開庭時應該注意的問題
該帶的訴訟材料如身份證答辯狀證據原件一定要帶齊。法院一般讓當事人做的陳述最好提前寫好開庭時一邊看一邊說。由于原被告所處的角度不同準備的陳述材料也不同。作為原告在陳述時應盡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現以及事實陳述清楚并配有相關例證。作為被告應盡量圍繞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為中心擺事實講道理。不要強調對方某一點的陳述不符合事實而要把握整個大的方向不要被對方“牽著鼻子走”陷入訴訟中的被動。在辯論階段聽對方陳述時一定要聚神會神不要為對方不中聽的言辭氣暈了頭腦。對方說的不對的要點要拿筆記然后繼續向下聽。在反駁時要有條理地圍繞自己的主張反駁。很多當事人在答辯時往往按對方說錯的地方一條一條糾正作為辯論提綱其實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順著對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對方的陷阱。
四宣判后應注意的問題
宣判后要仔細閱讀法院的判決書決定是否服判或上訴。判決書下來后當事人往往是倒著看的先看判決結果或喜或悲。但對于判決書中的內容法院判決的依據往往少有當事人仔細研究和推敲。一份判決書中有三部分最為重要1本院查明2本院認為3判決如下判決結果的基礎就是本院查明判決結果的依據就是本院認為。實踐中一點兒瑕疵都不存在的判決書很難找到但并不是有了瑕疵就找到了上訴的理由。要看法院關鍵的判決所依據的事實是否真實客觀。一般情況下離婚案件中一審判決一旦做出如果不是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只是存在一些小的問題即使上訴二審法院改判的可能性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