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訴離婚被告不離怎么辦

導讀:
一般情況下第二次起訴法院會判準許離婚的不判離婚的可能性還是較小。調解有三種結果第一調解后雙方當事人和好原告撤訴訴訟結束第二雙方當事人達成離婚協(xié)議人民法院按協(xié)議制作離婚調解書調解書送達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婚姻關系自此解除第三調解無效應立即進入下一訴訟程序。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由于離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當事人的隱私如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但宣告判決公開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死亡的雙方當事人的關系即自然消滅離婚訴訟已沒有實際意義人民法院應當終結訴訟。那么二次起訴離婚被告不離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情況下第二次起訴法院會判準許離婚的不判離婚的可能性還是較小。調解有三種結果第一調解后雙方當事人和好原告撤訴訴訟結束第二雙方當事人達成離婚協(xié)議人民法院按協(xié)議制作離婚調解書調解書送達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婚姻關系自此解除第三調解無效應立即進入下一訴訟程序。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由于離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當事人的隱私如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但宣告判決公開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死亡的雙方當事人的關系即自然消滅離婚訴訟已沒有實際意義人民法院應當終結訴訟。關于二次起訴離婚被告不離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情況下第二次起訴法院會判準許離婚的不判離婚的可能性還是較小。但要求離婚的一方最好找到符合民法典三十二條規(guī)定的離婚的法定情形。
訴訟離婚的程序
1訴訟與管轄
離婚訴訟由一方當事人提起。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都是軍人的一般應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隊團以上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被監(jiān)禁或被勞動教養(yǎng)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jiān)禁或被勞動教養(yǎng)滿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jiān)禁地或被勞動教養(yǎng)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上述地域管轄是離婚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特殊情況下按照民事訴訟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以及被勞動教養(yǎng)或者被監(jiān)禁的人提起的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轄。
2調解
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由于其發(fā)生在訴訟過程中所以也叫訴訟內調解。
在訴訟過程中進行調解有利于對當事人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思想指導工作妥善慎重地處理離婚案件。而且對調解所達成的協(xié)議當事人一般愿意執(zhí)行這不僅有效預防了糾紛的進一步惡化也減少了法院的執(zhí)行工作。
人民法院在調解時必須堅持自愿合法的原則。同時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進行要分清雙方的是非責任。必要時可與當地的基層組織有關單位密切合作共同進行說服教育工作以促進當事人互諒互讓促成和好或達成離婚協(xié)議。
調解有三種結果第一調解后雙方當事人和好原告撤訴訴訟結束第二雙方當事人達成離婚協(xié)議人民法院按協(xié)議制作離婚調解書調解書送達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婚姻關系自此解除第三調解無效應立即進入下一訴訟程序。
3審理與判決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當事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都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由于離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當事人的隱私如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但宣告判決公開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死亡的雙方當事人的關系即自然消滅離婚訴訟已沒有實際意義人民法院應當終結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