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原告和被告分別是誰

導讀:
離婚起訴原告和被告分別是誰在訴訟離婚中原告一般是指提起訴訟離婚的一方例如丈夫提起離婚訴訟的丈夫就是原告而妻子就是被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那么離婚起訴原告和被告分別是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起訴原告和被告分別是誰在訴訟離婚中原告一般是指提起訴訟離婚的一方例如丈夫提起離婚訴訟的丈夫就是原告而妻子就是被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關于離婚起訴原告和被告分別是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起訴原告和被告分別是誰
在訴訟離婚中原告一般是指提起訴訟離婚的一方例如丈夫提起離婚訴訟的丈夫就是原告而妻子就是被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起訴離婚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起訴離婚的條件包括
1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
比如當事人雙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起訴。
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訴離婚。
4對于起訴離婚條件的相關規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起訴的應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