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股權怎么分割

導讀:
離婚股權怎么分割離婚訴訟涉及的股權具有多種形態主要可以分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形式和有限責任公司出資額兩種形態不同的形態應該由不同的方法來處理。由于股票具有財產權內容因此只要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在夫妻離婚時股票就應當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分割當股權表現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時分割股權也就是對其投資在公司所占的比例進行分割。所以股東配偶雖不是股東然其在婚姻中享有的也不只是一種投資收益權還包括對于股權的處置權雖然這一權利可能不及于公司事務參與權。那么離婚股權怎么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股權怎么分割離婚訴訟涉及的股權具有多種形態主要可以分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形式和有限責任公司出資額兩種形態不同的形態應該由不同的方法來處理。由于股票具有財產權內容因此只要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在夫妻離婚時股票就應當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分割當股權表現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時分割股權也就是對其投資在公司所占的比例進行分割。所以股東配偶雖不是股東然其在婚姻中享有的也不只是一種投資收益權還包括對于股權的處置權雖然這一權利可能不及于公司事務參與權。關于離婚股權怎么分割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股權怎么分割
離婚訴訟涉及的股權具有多種形態主要可以分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形式和有限責任公司出資額兩種形態不同的形態應該由不同的方法來處理。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的分割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是以股票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對其股票的分割也就是對其股權的分割。在分配股票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訟爭的股票是否屬于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由于股票具有財產權內容因此只要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在夫妻離婚時股票就應當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訟爭的股票是否是可以轉讓的股票。
3訟爭股票的價格。股票的價格與公司的收益聯系比較緊密股東可以通過持有股權而獲得公司分紅和對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由于股票的價格總是處在不斷漲跌中所代表的權利不是一成不變的原始的股份投入并不完全代表其所享有的財產權利。由于股票價值的不確定性而目前法律對此亦無明確規定故股票價值標準如何確定應該由雙方共同協商由法院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加以處理。
我們在分割股票時其實并不是分割股票本身而是在分割股票所代表的利益。因為股票作為有價證券是具有很大風險性的股票分割后可能因為行情較好而獲得較大的收益也可能由于行情較差而遭受較大的損失。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分割
當股權表現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時分割股權也就是對其投資在公司所占的比例進行分割。由于這樣的份額是不上市流通的份額的轉讓也需要各股東的同意因此離婚分割時應當遵守公司法對股份轉讓的規定。即需要股東的同意并應尊重原股東的優先權。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責任公司高度資合性的性質不同它除了具有資合性外更有人合性的特點。
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應該享有同等的權利這種權利不僅是一種投資收益權也應該包括處置權這種處置權包含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權。夫妻以共同財產投資體現的是一種夫妻之間人身和財產合而為一的情況用夫妻一方名義出資是一種形式隱名的配偶也是出資人。所以股東配偶雖不是股東然其在婚姻中享有的也不只是一種投資收益權還包括對于股權的處置權雖然這一權利可能不及于公司事務參與權。所以離婚時對于股東配偶享有股權身份加入的權利法院不應硬性剝奪而判決給予補償。
以夫妻共同財產投資的獨資公司而由一方經營管理的離婚時經營管理權由哪一方獲得主要要看雙方的意愿和能力條件因為此時該問題涉及的主體只是夫妻雙方。
如果一方主張經營企業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后由得到企業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雙方均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在雙方競價的基礎上由取得企業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當夫妻雙方都對企業的經營權提出要求時法院應當考慮到企業歸屬雙方當事人哪一方后可以得到更好的發展要看雙方對經營企業的實際需要程度經營能力以競價的方式即出價較高一方取得企業的所有權然后由得到經營權的一方按照自己的最高競價價格按照均分原則或者雙方協商的數額補償法院可以在補償時適當兼顧子女女方的權益。
當然夫妻雙方雖然已決定離婚但是如果雙方仍愿意共同經營的也可以在分清產權后繼續共同經營。如此并不違反法律規定因此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或者在經營上無法取得滿意的解決方案時法院也不應該排除這種情況的適用而硬性以補償的方式來處理經營管理權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