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以后怎樣向對方提出賠償

導讀:
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4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在離婚后一審內另行起訴。5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在離婚后無過錯方仍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那么離婚以后怎樣向對方提出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4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在離婚后一審內另行起訴。5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在離婚后無過錯方仍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關于離婚以后怎樣向對方提出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賠償的時間要求是怎樣的
1離婚損害賠償只能由無過錯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離婚訴訟時或離婚后一年內提起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國現行法律不支持婚內賠償。
2無過錯方作為原告的離婚案件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如離婚時未提起離婚后不能再單獨就損害賠償提起請求。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離婚的同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4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在離婚后一審內另行起訴。
5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二離婚后還能提出損害賠償嗎
我國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所以有權請求給予損害賠償。
但不論是實施家庭暴力還是重婚等情況而請求損害賠償的通常是在離婚時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7條規定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婚姻法第46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婚姻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因此除以下兩種情況
(一)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損害賠償請求的
(二)在辦理離婚登記一年后提出的。
在離婚后無過錯方仍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