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離婚和第三者生小孩算重婚罪嗎

導讀:
未離婚和第三者生小孩算重婚罪嗎答案是不一定。是否生育孩子不是構成重婚罪的直接構成要件是否構成重婚進行界定考量的因素為是否與已婚者領取結婚證或者是明知對方為已婚異性而仍然與其以夫妻名義共同長期生活。僅僅是與其發生關系生育孩子不構成重婚罪。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重婚罪屬于侵犯公民權利罪侵犯的是公民的婚姻家庭權。重婚罪侵犯的客體不僅是犯罪者的合法配偶也侵犯了社會秩序。對于重婚罪公安機關有義務主動偵查檢察院也有權力提起公訴不管被害人是否愿意。那么未離婚和第三者生小孩算重婚罪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未離婚和第三者生小孩算重婚罪嗎答案是不一定。是否生育孩子不是構成重婚罪的直接構成要件是否構成重婚進行界定考量的因素為是否與已婚者領取結婚證或者是明知對方為已婚異性而仍然與其以夫妻名義共同長期生活。僅僅是與其發生關系生育孩子不構成重婚罪。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重婚罪屬于侵犯公民權利罪侵犯的是公民的婚姻家庭權。重婚罪侵犯的客體不僅是犯罪者的合法配偶也侵犯了社會秩序。對于重婚罪公安機關有義務主動偵查檢察院也有權力提起公訴不管被害人是否愿意。關于未離婚和第三者生小孩算重婚罪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未離婚和第三者生小孩算重婚罪嗎
答案是不一定。是否生育孩子不是構成重婚罪的直接構成要件是否構成重婚進行界定考量的因素為是否與已婚者領取結婚證或者是明知對方為已婚異性而仍然與其以夫妻名義共同長期生活。僅僅是與其發生關系生育孩子不構成重婚罪。
重婚罪如何認定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我國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后我國不再承認事實婚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后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復中規定“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系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
重婚罪兩個人都要判刑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此可見刑法不僅處罰有配偶的一方如果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話那么也是構成重婚犯罪的。此時就要按照法律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進行判刑。
重婚罪是否屬于自訴案件
自訴案件只有被害人本人起訴法院才受理檢察院起訴法院不受理。重婚案件的被害人是誰?
重婚罪屬于侵犯公民權利罪侵犯的是公民的婚姻家庭權。一般說丈夫重婚原配妻子是被害人妻子重婚丈夫是被害人。但有時候重婚罪是由被害人造成的被害人支持配偶重婚。如夫妻結婚多年妻子不育妻子主動幫助丈夫娶個二房以繁衍子嗣。這種情況下妻子不認為自己是被害人是不可能一被害人是否向法院起訴的。有的夫妻丈夫另有新歡要求和妻子離婚。妻子一允許是否再婚為條件要求丈夫不予自己離婚。這種情況妻子也不會去法院起訴丈夫。
重婚罪侵犯的客體不僅是犯罪者的合法配偶也侵犯了社會秩序。即使重婚者的配偶不起訴國家也應當追究重婚著的責任。對于重婚罪公安機關有義務主動偵查檢察院也有權力提起公訴不管被害人是否愿意。
重婚罪律師如何收集證據
重婚罪的自訴人要提起自訴最重要的是收集證據證明對方與他人確實在外以夫妻名義生活。要證明對方與其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要靠自己搜集證據收集的證據可以包括
1調取居委會村委會的證明由居委會出具對方與他人共同以夫妻名義生活的證明。
2對方與他人在外以夫妻名義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眾的證明。
3去婚姻登記處查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況。如果有登記的可以請求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配合調取重婚的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