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員能否離婚

導讀:
非服刑方可向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會安排經辦人員去對方服刑的監獄開庭如果雙方同意調解在調解書簽收后離婚就生效。辦理服刑人員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服刑監獄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起訴離婚的手續一起訴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即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時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那么服刑人員能否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非服刑方可向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會安排經辦人員去對方服刑的監獄開庭如果雙方同意調解在調解書簽收后離婚就生效。辦理服刑人員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服刑監獄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起訴離婚的手續一起訴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即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時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關于服刑人員能否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服刑人員是可以離婚的
因一方勞改對方提出離婚的應在保護婚姻自由的原則下考慮有利于勞改人員的改造以及刑期長短和罪行的性質等情況予以處理。對結婚時間較長生有子女夫妻感情較好刑期不長的應盡量做和好工作經調解無效也可判決不準離婚。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和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民事訴訟法解釋規定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
非服刑方可向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會安排經辦人員去對方服刑的監獄開庭如果雙方同意調解在調解書簽收后離婚就生效。另外,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辦理離婚登記應當夫妻雙方到場。
如果是協議離婚服刑人員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證件服刑人員無法出具身份證件的可由監獄管理部門出具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服刑人員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服刑監獄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作為服刑人員,不能出獄到當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手續的,正常情況下是該登記機關工作人員應和一方到監獄找到服刑人員,在雙方都在場的情況下,為其辦理離婚手續。
起訴離婚的手續
一起訴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一)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
1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在離婚案件中原告一般為夫妻關系中的一方即妻子或丈夫。
2有明確的被告。在離婚案件中被告一般為夫妻關系中的一方即丈夫或妻子。無論哪一方起訴離婚需在離婚起訴書上寫明被告的姓名年齡等基本信息。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離婚案件訴請離婚的理由一般是夫妻感情破裂具體描述夫妻感情的狀況以及現在家庭生活的狀態等。
4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即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離婚案件當事人在具備上述條件并準備好離婚起訴書以及相關證據后可以到管轄法院立法庭提交材料。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時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二審理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1審理前的準備。
2調解。
3開庭審理。
三判決
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