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要解決的主要問題

導讀:
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訴訟請求的不在此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時會綜合考察以下因素1婚姻感情基礎2婚后感情狀況3離婚原因4夫妻感情現狀5矛盾激化程度有無和好可能6夫妻是否分居兩年以上7過錯方是否存在婚外情家庭暴力重婚和第三方同居吸毒和賭博等等情況。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確定撫養費應該考慮哪些因素?2撫養費標準和數額如何確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意見的相關規定子女撫養費的確定應該要考慮三個因素1子女的實際需要2父母雙方的經濟負擔能力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那么離婚案件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訴訟請求的不在此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時會綜合考察以下因素1婚姻感情基礎2婚后感情狀況3離婚原因4夫妻感情現狀5矛盾激化程度有無和好可能6夫妻是否分居兩年以上7過錯方是否存在婚外情家庭暴力重婚和第三方同居吸毒和賭博等等情況。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確定撫養費應該考慮哪些因素?2撫養費標準和數額如何確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意見的相關規定子女撫養費的確定應該要考慮三個因素1子女的實際需要2父母雙方的經濟負擔能力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關于離婚案件要解決的主要問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案件要解決的主要問題
一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判決夫妻雙方是否應該離婚的裁判標準
(一)如果法院審查夫妻雙方夫妻感情沒有破裂法院通常判決不準離婚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案的案件在判決書生效后六個月之內不能起訴。
(二)另外男方提出離婚時要受到婚姻法第三十四條的限制。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訴訟請求的不在此限。
(三)另外特別需要注意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或管轄即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四)因此對于外地人員訴訟離婚的應該了解對方是否辦理居住證如果辦理了居住證應該在被告居住證的辦理地的法院起訴離婚。
(五)如果法院審查夫妻感情破裂了法院會判決夫妻雙方離婚。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時會綜合考察以下因素
1婚姻感情基礎2婚后感情狀況3離婚原因4夫妻感情現狀5矛盾激化程度有無和好可能6夫妻是否分居兩年以上7過錯方是否存在婚外情家庭暴力重婚和第三方同居吸毒和賭博等等情況。
二小孩撫養權和撫養費
1協議處理
離婚家庭的子女隨父方生活還是隨母方生活可以由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協商決定。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應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關于子女隨哪方生活。
在離婚之訴中如果雙方就子女撫養權問題達成協議一般法院會尊重其協議但是雙方協議由父方或母方撫養子女對子女正常生活有嚴重不利的除外。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應該尊重雙方協議。
(1)子女不足兩周歲
如果離婚家庭有不足兩周歲的子女那么考慮到子女較小更加需要母親的照顧有的可能尚處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規定離婚后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實際上不能或不愿撫養子女的可以隨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等。
(2)子女在兩周歲以上
離婚家庭的子女在兩周歲以上且雙方同爭子女撫養權的法院應同等的考慮雙方的情況看子女隨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長。
子女隨父母中其中一方時間較長對這一方較有感情則孩子應隨這一方生活子女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時間較長或與之感情較深也可以作為決定子女隨父方還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調節或判決的時候會考慮到這個因素如果子女與祖父母關系較密切那么一般判決隨父方生活相反則隨母方生活。當然這是在雙方其他條件均等的情況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竊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況那么子女自然不適于與之一起生活。
另外還要考慮父母雙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已經喪失生育能力那么在這方撫養孩子無不利因素時應優先考慮這一方再如一方沒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則應優先考慮前者。
(3)子女在十周歲以上
在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子女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子女的個人的意愿。但是這并不是說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子女的條件時才考慮子女個人的意見。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確定撫養費應該考慮哪些因素?
2撫養費標準和數額如何確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意見的相關規定子女撫養費的確定應該要考慮三個因素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經濟負擔能力(一個小孩一般按照不撫養小孩一方月收入的20到30兩個小孩不超過月收入的50)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和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和承擔
1哪些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哪些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一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于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十二條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平均分割但是會照顧小孩和女方的利益。
如果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借的外債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一方借的外債但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四過錯方對無過錯方的賠償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賠償
(一)有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這里最難的是舉證即收集證據非常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