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離婚協議約定的撫養費可否增減

導讀:
一民法典中離婚協議約定的撫養費可否增減辦理離婚登記時男女雙方已就孩子的撫養費約定明確如果在履行協議時一方要求減少撫養費直接撫養孩子一方同意減少撫養費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這是可以的。應該按照離婚協議書中約定的撫養費數額支付撫養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準許。那么民法典中離婚協議約定的撫養費可否增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離婚協議約定的撫養費可否增減辦理離婚登記時男女雙方已就孩子的撫養費約定明確如果在履行協議時一方要求減少撫養費直接撫養孩子一方同意減少撫養費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這是可以的。應該按照離婚協議書中約定的撫養費數額支付撫養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準許。關于民法典中離婚協議約定的撫養費可否增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離婚協議約定的撫養費可否增減
辦理離婚登記時男女雙方已就孩子的撫養費約定明確如果在履行協議時一方要求減少撫養費直接撫養孩子一方同意減少撫養費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這是可以的。如果雙方就孩子的撫養費減少問題沒有達成一致意見那么這是不可以減少的。應該按照離婚協議書中約定的撫養費數額支付撫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關于孩子撫養費相關規定
1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3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4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準許。
5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6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