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是否能在離婚前生效

導讀:
王濤徐琳婚后雙方常因瑣事爭吵影響了夫妻感情后因徐琳懷疑王濤與其他異性有不正當關系導致矛盾進一步激化夫妻關系名存實亡故法院對王濤要求與徐琳離婚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終止前雙方所達成的離婚不能脫離婚姻關系解除這一前提而獨立提前生效而只能在婚姻關系消滅后才生效。所以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生效前一方當事人不能將該協議作為向對方主張權利的根據。王濤與徐琳離婚訴訟前自行簽訂的協議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法院對徐琳要求王濤離婚時一次性給付其16萬元的請求不予支持。那么離婚協議書是否能在離婚前生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王濤徐琳婚后雙方常因瑣事爭吵影響了夫妻感情后因徐琳懷疑王濤與其他異性有不正當關系導致矛盾進一步激化夫妻關系名存實亡故法院對王濤要求與徐琳離婚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終止前雙方所達成的離婚不能脫離婚姻關系解除這一前提而獨立提前生效而只能在婚姻關系消滅后才生效。所以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生效前一方當事人不能將該協議作為向對方主張權利的根據。王濤與徐琳離婚訴訟前自行簽訂的協議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法院對徐琳要求王濤離婚時一次性給付其16萬元的請求不予支持。關于離婚協議書是否能在離婚前生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王濤徐琳婚后雙方常因瑣事爭吵影響了夫妻感情后因徐琳懷疑王濤與其他異性有不正當關系導致矛盾進一步激化夫妻關系名存實亡故法院對王濤要求與徐琳離婚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終止前雙方所達成的離婚不能脫離婚姻關系解除這一前提而獨立提前生效而只能在婚姻關系消滅后才生效。所以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生效前一方當事人不能將該協議作為向對方主張權利的根據。王濤與徐琳離婚訴訟前自行簽訂的協議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法院對徐琳要求王濤離婚時一次性給付其16萬元的請求不予支持。
法院判決準予王濤與徐琳離婚雙方之子王安由王濤撫育徐琳于本判決生效當月起每月30日前給付子女撫育費300元至其年滿18周歲止徐琳每月探望兒子王安2次王濤應予以協助位于南昌市某小區一套住房及房內熱水器沙發床餐桌等家具是王濤婚前財產歸王濤所有彩電冰箱空調洗衣機系徐琳婚前財產歸徐琳所有。
法律提示
不能在離婚前獨立生效它是伴隨著婚姻關系的消滅而生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