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簽訂后是否必然生效

導讀:
離婚協議簽訂后是否必然生效離婚協議書只有雙方在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手續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簽字后生效。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當事人離婚應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進行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書是其中需要攜帶的文書材料。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那么離婚協議簽訂后是否必然生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協議簽訂后是否必然生效離婚協議書只有雙方在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手續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簽字后生效。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當事人離婚應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進行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書是其中需要攜帶的文書材料。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關于離婚協議簽訂后是否必然生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協議簽訂后是否必然生效
離婚協議書只有雙方在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手續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簽字后生效。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當事人離婚應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進行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書是其中需要攜帶的文書材料。
離婚協議書包含哪些內容
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2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
4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5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6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7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8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9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10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時間。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