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在法院實現協議離婚

導讀: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是指協議離婚。包括在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由民政局頒發離婚證解除婚姻關系和在法院由法庭調解達成離婚協議法院作出離婚裁定兩種情況。而其實協議離婚不僅僅是在民政局辦理也可以在一方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辦理。只不過法院出具的不是離婚證而是民事調解書。那么怎么在法院實現協議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是指協議離婚。包括在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由民政局頒發離婚證解除婚姻關系和在法院由法庭調解達成離婚協議法院作出離婚裁定兩種情況。而其實協議離婚不僅僅是在民政局辦理也可以在一方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辦理。只不過法院出具的不是離婚證而是民事調解書。關于怎么在法院實現協議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是指協議離婚。包括在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由民政局頒發離婚證解除婚姻關系和在法院由法庭調解達成離婚協議法院作出離婚裁定兩種情況。這兩種情況的法律結果都是解除了法定的婚姻關系。
實踐中我國人員流動情況非常突出男女雙方可能均不在戶口所在地生活和工作也是普遍現象比如男女雙方戶口分別在新疆和黑龍江但人卻分別在北京或上海工作如果按一般思路雙方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就只能回新疆或黑龍江戶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因路途遙遠并不現實。而其實協議離婚不僅僅是在民政局辦理也可以在一方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辦理。
如果雙方符合了協議離婚的條件而回戶口所在地辦理離婚手續交通費用和時間成本較高的話不如通過訴訟方式調解離婚訴訟成本也很低比如在北京上海大多數基層人民法院都設有速裁庭簡易法庭或稱便民法庭對此這類案件若文書齊全操作得當當天就可以辦理完畢訴訟費最低只為50元。只不過法院出具的不是離婚證而是民事調解書。民事調解書一經簽訂即產生同判決書同等法律效力而且從某種程度上說民事調解書的效力要較離婚證更高一方不履行調解書內容對方可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因此在法院調解離婚是現代都市男女不錯的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