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的申請人資格有什么規定

導讀:
協議離婚申請人必須是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本人他人不得代理。2005年初趙某提出離婚。由于離婚是民事法律行為根據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的行為人必須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婚姻登記機關不受理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申請。本案中民政局將張某在不能完全真實表達意愿的情況下發生的協議離婚行為按照行政程序進行登記并批準登記違反了法定程序因此其發出的離婚證無效應予撤銷。那么協議離婚的申請人資格有什么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離婚申請人必須是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本人他人不得代理。2005年初趙某提出離婚。由于離婚是民事法律行為根據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的行為人必須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婚姻登記機關不受理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申請。本案中民政局將張某在不能完全真實表達意愿的情況下發生的協議離婚行為按照行政程序進行登記并批準登記違反了法定程序因此其發出的離婚證無效應予撤銷。關于協議離婚的申請人資格有什么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離婚申請人必須是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本人他人不得代理。且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因為不能真實的表達自己的意思或者不能清楚的維護自己的利益因此不適宜采取協議離婚的形式婚姻登記機關問明當事人有行為能力欠缺的情形的拒絕離婚登記。關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問題只能采取訴訟離婚的方式。
案情介紹
妻子張某結婚十年患上精神疾病精神疾病尚未痊愈丈夫趙某就帶著她去到民政局辦理離婚。張某清醒過來后將民政局告上法庭。張某和趙某現居住在廣州市白云區兩人于1994年結婚。張某說婚后頭兩年兩人的關系還算好但后來兩人的關系開始惡化常為了一些小事爭吵趙某還會動手打她。為了孩子她把很多苦都往肚里咽長期忍受精神折磨。2004年1月張某開始出現怪異行為并患上精神病多次治療無果。
2005年初趙某提出離婚。2月2日兩人就在白云區民政局辦理了離婚登記。張某表示當時她受了妄想癥的支配覺得離婚后會過上好日子所以連離婚協議書看都沒看就去民政局辦了手續手續辦完后還“挺高興的”。離婚后不久張某也回了老家。
張某在老家治療她的父親來到廣州向市民政局申請行政復議后撤回了復議請求而直接以張某的名義將白云區民政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銷該離婚登記。
審判結果
白云區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離婚可通過行政程序也可通過訴訟程序。民政部門準予離婚登記須查明雙方是否確屬自愿離婚。由于離婚是民事法律行為根據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的行為人必須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因張某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故判決撤銷該離婚登記。
案件評析
本案中張某與趙某協議離婚從形式上看兩人是自愿離婚對子女和財產已有適當處理但張某當時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她的離婚行為是在不能完全控制自己思想的情況下實施的。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婚姻登記機關不受理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申請。因此這兩類人辦理離婚不宜適用行政程序而應適用訴訟程序在訴訟中必須由監護人代理訴訟。本案中民政局將張某在不能完全真實表達意愿的情況下發生的協議離婚行為按照行政程序進行登記并批準登記違反了法定程序因此其發出的離婚證無效應予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