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離婚案件時對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處理

導讀:
法院判決離婚案件時對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處理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法院判決離婚案件時如果債務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法院一般會判決由夫妻共同的財產承擔債務。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第二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那么法院判決離婚案件時對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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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離婚案件時對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處理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法院判決離婚案件時如果債務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法院一般會判決由夫妻共同的財產承擔債務。
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