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中養老保險是否要分割

導讀:
離婚訴訟中養老保險是否要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在離婚時是否可將養老保險金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司法實踐中認定不一。對尚不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當事人賬戶內養老金一般不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主要理由如下養老金是職工在退休后領取的工資未到退休年齡不能領取且養老金是職工退休后生活的基本保障而不是對其退休前工作的補償。因此對于離婚訴訟時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當事人其養老金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在審理農村婚姻案件中。那么離婚訴訟中養老保險是否要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訴訟中養老保險是否要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在離婚時是否可將養老保險金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司法實踐中認定不一。對尚不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當事人賬戶內養老金一般不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主要理由如下養老金是職工在退休后領取的工資未到退休年齡不能領取且養老金是職工退休后生活的基本保障而不是對其退休前工作的補償。因此對于離婚訴訟時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當事人其養老金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在審理農村婚姻案件中。關于離婚訴訟中養老保險是否要分割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訴訟中養老保險是否要分割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在離婚時是否可將養老保險金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司法實踐中認定不一。
對尚不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當事人賬戶內養老金一般不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主要理由如下
養老金是職工在退休后領取的工資未到退休年齡不能領取且養老金是職工退休后生活的基本保障而不是對其退休前工作的補償。因此對于離婚訴訟時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當事人其養老金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在審理農村婚姻案件中。離婚一方當事人在婚姻存續期間因土地征用享受城鎮養老保險的即土地征用單位向城鎮養老保險機構交納一定數額的養老保險基金使得家庭成員中的一人享受城鎮養老保險的權利由于權利人在未達到法定年齡時并不能獲益而只可在達到法定年齡后按較低標準享受養老金和醫療保險且在實踐中該基金也不進入個人養老基金帳戶。因此對不符合享受城鎮養老保險條件的當事人其養老金也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