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費收取標準是什么

導讀:
離婚訴訟費收取標準是什么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離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財產財產的總額不超過一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超過部分增收1作為訴訟費該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確定。對于離婚案件來說同樣也是有期限的。那么離婚訴訟費收取標準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訴訟費收取標準是什么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離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財產財產的總額不超過一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超過部分增收1作為訴訟費該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確定。對于離婚案件來說同樣也是有期限的。關于離婚訴訟費收取標準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訴訟費收取標準是什么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離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財產財產的總額不超過一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超過部分增收1作為訴訟費該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確定。
家庭財產案件征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訴訟費
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
1000元至5萬元按4征收即標的×410元
5萬元至10萬元的按3征收即標的×3510元
10萬元至30萬元部分按2征收即標的×21510元
20萬元至50萬元部分按15征收即標的×152510元
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按1征收即標的×15010元
100萬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標的×0510010元。
起訴離婚需要請律師嗎
1結果明確可預料不要找律師
2離婚賠償期望過高不要找律師
3只走程序不要請律師
4恐慌離婚不要找律師
5情感波折不要找律師
6復雜的離婚案件建議找律師
7法律空白建議找律師
8有意調解離婚建議找律師
9有一定經濟實力建議找律師
起訴離婚要多久才能判決
在我國不管什么樣的案子都是有審結期限的不然的話糾紛就可能得不到解決。對于離婚案件來說同樣也是有期限的。那么起訴離婚多長時間才能判決得到結果呢離婚官司可以有一審二審還可能有發回重審的時候所以在不同的階段判決的期限都是不同的。
跟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審理期限不得延長。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情復雜需要轉為普通程序審理的可以轉為普通程序由合議庭進行審理并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審理期限從立案的次日起計算。因此通過訴訟離婚的案件審理時間如下
(1)一審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2)二審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所以一般來說離婚案件一審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