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中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時間是怎么規定的

導讀:
1無過錯方作為原告起訴離婚時必須在提出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婚姻法解釋(一)第30條第項明確規定“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條規定提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那么離婚訴訟中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時間是怎么規定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無過錯方作為原告起訴離婚時必須在提出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婚姻法解釋(一)第30條第項明確規定“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條規定提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關于離婚訴訟中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時間是怎么規定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訴訟中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時間
無過錯方在離婚訴訟中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時間根據無過錯方在離婚訴訟中的地位不同而有所區別。
1無過錯方作為原告起訴離婚時必須在提出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
婚姻法解釋(一)第30條第(l)項明確規定“符合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時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2無過錯方作為被告參加離婚訴訟的可以在離婚訴訟中提出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
婚姻法解釋(一)第30條第(l)項明確規定“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條規定提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