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冷暴力能成為離婚判決的依據嗎

導讀:
家庭冷暴力能成為離婚判決的依據嗎只要一方初步證明配偶有“小三兒”對方就得自己證明自身清白這種新的舉證原則正逐步在海淀區的離婚案中推行。記者獲悉海淀法院針對離婚官司推出斷案新策除了加重外遇方的舉證責任外家庭“冷暴力”也成為判決離婚的重要依據。家庭“冷暴力”和第三者插足已經成為近年來婚姻破裂的兩大誘因但這兩種因素在離婚案中卻不容易掌握證據。“冷暴力”是指在婚姻中夫妻雙方雖未發生暴力沖突卻沒有語言交流缺少夫妻生活。因此當男方以“冷暴力”形式任意損害女方權益女方提出離婚時法院會將這一點作為依法判決離婚的重要依據。那么家庭冷暴力能成為離婚判決的依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庭冷暴力能成為離婚判決的依據嗎只要一方初步證明配偶有“小三兒”對方就得自己證明自身清白這種新的舉證原則正逐步在海淀區的離婚案中推行。記者獲悉海淀法院針對離婚官司推出斷案新策除了加重外遇方的舉證責任外家庭“冷暴力”也成為判決離婚的重要依據。家庭“冷暴力”和第三者插足已經成為近年來婚姻破裂的兩大誘因但這兩種因素在離婚案中卻不容易掌握證據。“冷暴力”是指在婚姻中夫妻雙方雖未發生暴力沖突卻沒有語言交流缺少夫妻生活。因此當男方以“冷暴力”形式任意損害女方權益女方提出離婚時法院會將這一點作為依法判決離婚的重要依據。關于家庭冷暴力能成為離婚判決的依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庭冷暴力能成為離婚判決的依據嗎
只要一方初步證明配偶有“小三兒”對方就得自己證明自身清白這種新的舉證原則正逐步在海淀區的離婚案中推行。記者獲悉海淀法院針對離婚官司推出斷案新策除了加重外遇方的舉證責任外家庭“冷暴力”也成為判決離婚的重要依據。
家庭“冷暴力”和第三者插足已經成為近年來婚姻破裂的兩大誘因但這兩種因素在離婚案中卻不容易掌握證據。“冷暴力”是指在婚姻中夫妻雙方雖未發生暴力沖突卻沒有語言交流缺少夫妻生活。海淀法院民二庭的法官張璇告訴記者在以前的離婚訴訟中一般以“感情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標準很多婦女以遭遇“冷暴力”為由向法院起訴離婚稱丈夫對自己感情冷漠沒有夫妻生活但由于難以舉證“感情確已破裂”男方又不同意離婚而難以得到法院的支持。該庭在訴訟中確定了維護婦女權益的判案原則認為婦女應享有和丈夫和諧溝通感情的權利及擁有健康性生活的權利。因此當男方以“冷暴力”形式任意損害女方權益女方提出離婚時法院會將這一點作為依法判決離婚的重要依據。
在發生第三者插足的離婚訴訟中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規則無過錯一方要獲得精神損害賠償必須舉證證明對方存在與他人同居等過錯行為但在實踐中通過合法手段取得證據十分困難因此很難得到精神損害賠償。海淀法院在此類案件中完善了取證原則采取了更加靈活的認證規則。只要無過錯方有初步證據證明存在第三者舉證責任就應歸于有過錯的一方由該過錯方舉證證明沒有第三者的存在。對于文化程度低或法律意識較為薄弱的婦女法官將在保持中立立場的前提下在法庭上對無過錯一方婦女進行舉證指導以保證維護其合法權利能夠獲得應得的精神損害賠償及子女撫養費。
專家說法
與司法原則并不相悖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譚桂表示雖然民訴法中確定了“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但在實踐中考慮到當事人的舉證能力不同法官可以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行使自由裁量權。從目前來看海淀法院的新規事實上并沒有推翻“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因為在要求外遇一方自證清白之前仍需要無過錯方提供對方有出軌行為的基本證據法院根據生活經驗等常識推定是否有第三者的存在如果推定成立則被推定方需要進行反證以此主張自己沒有過錯。這一過程與“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并不相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