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誰來舉證,離婚訴訟原告舉證責任有哪些

導讀:
“誰主張誰舉證”是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規則但僅僅是一般性原則并不能適用于所有案件因此才有舉證責任倒置和法院調查取證等制度的補充。二離婚訴訟原告舉證責任有哪些離婚訴訟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離婚訴狀應提交其提起離婚訴訟理由成立的證據即原告負有舉證責任這一規定是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做出的離婚訴訟的原告應提供如下證據1證明夫妻關系已實際消亡的證據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達二年一方外出多年無音信或宣告失蹤死亡一方不履行撫育贍養義務虐待遺棄等等。那么離婚訴訟誰來舉證,離婚訴訟原告舉證責任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誰主張誰舉證”是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規則但僅僅是一般性原則并不能適用于所有案件因此才有舉證責任倒置和法院調查取證等制度的補充。二離婚訴訟原告舉證責任有哪些離婚訴訟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離婚訴狀應提交其提起離婚訴訟理由成立的證據即原告負有舉證責任這一規定是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做出的離婚訴訟的原告應提供如下證據1證明夫妻關系已實際消亡的證據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達二年一方外出多年無音信或宣告失蹤死亡一方不履行撫育贍養義務虐待遺棄等等。關于離婚訴訟誰來舉證,離婚訴訟原告舉證責任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案件由誰舉證
民事案件除有特殊規定外一般應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規則。
“誰主張誰舉證”是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規則但僅僅是一般性原則并不能適用于所有案件因此才有舉證責任倒置和法院調查取證等制度的補充。我國設置舉證責任分配制度的目的就是為了保障訴訟的公平公正和效率最大限度的讓法律事實符合客觀事實。因此涉及家庭暴力的離婚案件應根據其特點和規律分配舉證責任這不僅更有利于查明案件的事實取得更好的社會效果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同時也不違反現行法律規定并符合民事案件“優勢證據”規則。
二離婚訴訟原告舉證責任有哪些
離婚訴訟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離婚訴狀應提交其提起離婚訴訟理由成立的證據即原告負有舉證責任這一規定是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做出的離婚訴訟的原告應提供如下證據
1證明夫妻關系已實際消亡的證據
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達二年一方外出多年無音信或宣告失蹤死亡一方不履行撫育贍養義務虐待遺棄等等。
2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有財產的數額范圍的證據
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股票及其他投資等收入情況并出具清單清單中應注明存放的地點及方式等。
3產分割的理由如其對家庭的貢獻及作出的犧牲等。
4女撫育費的數額如雙方實際承擔能力等。
5求婚姻損害賠償的證據等等。
如果舉不出證據或證據不足等應承擔不利判決的后果。
我國當前實行的是誰訴訟誰舉證的原則但是一些具體的問題上是被告負責舉證這些在文章中都有說明只有合法合理的舉證才能獲得法院法官的認同做出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