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一方取走存款卻稱已花完該怎么辦

導讀:
離婚時一方取走存款卻稱已花完該怎么辦對方將夫妻共同存款全部以現金形式取走轉移并且聲稱已經將錢全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消費實際則是將存款以他人名義存入其他銀行。例如近期家庭開支情況以及另一方資金流動情況。一般而言法院處理是以現實存在而不是理論存在的數額為準。那么離婚時一方取走存款卻稱已花完該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時一方取走存款卻稱已花完該怎么辦對方將夫妻共同存款全部以現金形式取走轉移并且聲稱已經將錢全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消費實際則是將存款以他人名義存入其他銀行。例如近期家庭開支情況以及另一方資金流動情況。一般而言法院處理是以現實存在而不是理論存在的數額為準。關于離婚時一方取走存款卻稱已花完該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時一方取走存款卻稱已花完該怎么辦
對方將夫妻共同存款全部以現金形式取走轉移并且聲稱已經將錢全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消費實際則是將存款以他人名義存入其他銀行。在這種情況下由于法院一般不準許當事人關于調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賬戶的申請故只能考慮以下幾個因素進行辯駁
第一存款取出的時間時間長短決定了可能消費的數額以及取款的目的
第二存款取出的數額巨額的存款不會在短時間內全部正常消費完畢
第三收集一方平時正常的生活開支及相關證據用于反駁和抗辯
第四其他相關事實以及證據的收集整理。例如近期家庭開支情況以及另一方資金流動情況。
一般而言法院處理是以現實存在而不是理論存在的數額為準。不能證明現存財產額度只從理論上推斷財產數目的很難得到法院支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