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都在外地如何起訴離婚

導讀:
夫妻雙方都在外地如何起訴離婚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均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現在提起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當適用上述第12條的規定但應當區分兩種情況第一如果一方已在現居住地住滿一年以上則另一方應當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第二如果一方與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現居住地未滿一年則應視其沒有經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應向另一方所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那么夫妻雙方都在外地如何起訴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雙方都在外地如何起訴離婚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均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現在提起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當適用上述第12條的規定但應當區分兩種情況第一如果一方已在現居住地住滿一年以上則另一方應當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第二如果一方與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現居住地未滿一年則應視其沒有經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應向另一方所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關于夫妻雙方都在外地如何起訴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雙方都在外地如何起訴離婚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以上所說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雙方均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現在提起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當適用上述第12條的規定但應當區分兩種情況
第一如果一方已在現居住地住滿一年以上則另一方應當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第二如果一方與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現居住地未滿一年則應視其沒有經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應向另一方所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