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損害賠償的原則是什么

導讀:
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離婚賠償標準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離婚賠償標準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侵權人的侵權原因主觀動機過錯程度和具體情節是確定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決定性因素。侵權行為的手段方式場合持續的時間等具體情節的不同反映了侵權行為社會危害程度的不同在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確定上理應有所反映。那么離婚損害賠償的原則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離婚賠償標準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離婚賠償標準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侵權人的侵權原因主觀動機過錯程度和具體情節是確定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決定性因素。侵權行為的手段方式場合持續的時間等具體情節的不同反映了侵權行為社會危害程度的不同在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確定上理應有所反映。關于離婚損害賠償的原則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離婚損害賠償的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范中離婚賠償標準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離婚賠償標準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離婚賠償標準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后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離婚賠償標準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離婚賠償標準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離婚賠償標準規定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離婚賠償標準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離婚賠償標準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賠償標準規定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離婚賠償標準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離婚損害賠償要考慮什么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明確規定了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應考慮的六種因素但是具體到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時仍然存在規定不具體不便于操作的問題。筆者根據婚姻法和有關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結合婚姻關系的實質內容認為確定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應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1)結婚時間。雙方結婚時間的長短受害人對配偶或家庭的貢獻不一樣。婚姻的本質是男女共同生活共同承擔一定的家庭責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都會對另一方和家庭進行感情和經濟上的投入承擔相應的家務勞動因此結婚一個月離婚和結婚幾年幾十年離婚使當事人受到的損害也是明顯不同的。現實生活中夫妻一方特別是女方承擔了大量或全部的家務勞動把全部精力和青春奉獻給了配偶和家庭她(他)們從另一方面對家庭做出了較大的貢獻。筆者認為結婚時間長和對家庭貢獻較大的賠償數額相對要高。
(2)侵權情況。侵權人的侵權原因主觀動機過錯程度和具體情節是確定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決定性因素。侵權原因主要看受害人對侵權行為的發生有沒有責任因受害人引起的一方侵權行為發生賠償數額相應減少。侵權人主觀動機和過錯程度如何是對侵權人主觀惡意的考察如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故意侵害配偶的與第三者介入后移情別戀而提出離婚前者主觀惡意深賠償數額相應增加。侵權行為的手段方式場合持續的時間等具體情節的不同反映了侵權行為社會危害程度的不同在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確定上理應有所反映。
(3)損害后果。過錯方對受害人非財產上損害的程度和后果對受害人離婚后生活會產生一定的影響這是確定賠償數額的重要依據。一方面受害人因對方的侵權行為生理上心理上受傷害較重離婚后社會評價降低再婚比較困難無生活來源的賠償數額要高另一方面侵權人的侵權行為并未造成嚴重危害的賠償數額不宜過高。
(4)經濟因素。主要考慮當地的經濟狀況和賠償義務人的經濟能力。一要按照當地的生活水準合情合理的確定賠償數額生活水準高的地方賠償標準相應要高生活水準低的地方賠償標準相應要低。二要對侵權人的經濟能力也要有所考慮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一個受害方認可侵權人有能力承擔的賠償數額以便于判決的執行。確定的原則是即要能撫慰受害人又能達到懲治過錯方的目的。
3離婚損害賠償的數額如何確定
離婚損害賠償的內容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無過錯方在提起離婚訴訟時可以一并提出損害賠償請求要求過錯方承擔賠償責任對于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當事人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無過錯方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同樣不予受理。
如果無過錯方做為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