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損害賠償標準原則

導讀:
離婚賠償標準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離婚損害賠償金的數額可由夫妻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由法官酌定。離婚損害賠償金原則上應一次性給付。總之,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在中國作為一項離婚救濟措施制度,是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所需要的最后一道屏障。那么離婚損害賠償標準原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賠償標準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離婚損害賠償金的數額可由夫妻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由法官酌定。離婚損害賠償金原則上應一次性給付。總之,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在中國作為一項離婚救濟措施制度,是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所需要的最后一道屏障。關于離婚損害賠償標準原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提問:
你好,請問離婚損害賠償標準原則是什么?
貴陽律師解答:
離婚損害賠償的作用決定離婚損害賠償標準必須達到一定的數目,否則作用難以實現,離婚損害賠償標準也將成為華而不實的空談。因此,立法者必須制定一套詳細的確定離婚損害賠償標準,既要達到上述目的,又不至于損害過錯方今后的生活。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離婚賠償標準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范中,離婚賠償標準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離婚賠償標準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這里的“照顧”,離婚損害賠償標準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后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離婚賠償標準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離婚賠償標準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離婚損害賠償標準規定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離婚賠償標準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離婚賠償標準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離婚損害賠償標準規定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離婚賠償標準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相關法律知識:
離婚損害賠償的范圍應包括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
離婚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方式宜兼采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兩種形式。
離婚損害賠償金的數額可由夫妻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由法官酌定。
離婚損害賠償金的給付方式,筆者認為,可由夫妻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損害賠償金原則上應一次性給付。如一次性給付確有困難,可分期給付。分期給付的,經權利方請求,法院可責令義務方提供抵押物或簽訂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以擔保給付義務的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