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訴訟呢

導讀:
為保證庭審順利進行凡屬一般代理的當事人應當出庭參加訴訟活動屬特別授權的當事人本人可不出庭由代理人代為訴訟。2當事人有權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申請執行。審判人員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擔任其所在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三)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認為審判人員有違反回避規定應當回避而不予回避的有權向法院紀檢監察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特別授權應寫明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出反訴或者上訴等具體授權范圍。委托代理人應切實履行以下基本代理職責1嚴格遵守法院傳喚時間按時來院履行訴訟代理職責。那么如何進行訴訟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為保證庭審順利進行凡屬一般代理的當事人應當出庭參加訴訟活動屬特別授權的當事人本人可不出庭由代理人代為訴訟。2當事人有權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申請執行。審判人員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擔任其所在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三)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認為審判人員有違反回避規定應當回避而不予回避的有權向法院紀檢監察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特別授權應寫明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出反訴或者上訴等具體授權范圍。委托代理人應切實履行以下基本代理職責1嚴格遵守法院傳喚時間按時來院履行訴訟代理職責。關于如何進行訴訟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訴訟材料文字要求
1起訴狀答辯狀反訴狀等材料。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職務和家庭住址或通訊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等。當事人為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全稱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單位電話傳真號碼住所地及郵政編碼同時應寫明(法定指定)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年齡單位(律師事務所)職務通訊地住址電話(包括手機傳呼)郵政編碼等基本事項。
2訴訟中提交證據及提交其他訴訟材料須用正規的A4紙不得適用傳真用紙。
3文件材料須用藍色或黑色墨水書寫禁止用鉛筆圓珠筆純藍墨水復寫紙書寫。
4書寫或復制應在文件材料左側留邊28厘米左右作為裝訂線。
5提交法院的上述材料為對方當事人的人數另加三份。
二訴訟權利和訴訟義務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的規定當事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和義務如下
1當事人有權委托代理人。為保證庭審順利進行凡屬一般代理的當事人應當出庭參加訴訟活動屬特別授權的當事人本人可不出庭由代理人代為訴訟。
2當事人有權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申請執行。
3當事人的代理人(憑律師證)在庭前可以查閱本案有關證據并可以復制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查閱和復制有關材料的辦法依法律規定。
4審判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與當事人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姻親關系
(2)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3)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勘驗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4)與本案的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關系(5)本人與本案當事人之間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
(二)按照人民法院管理規定案件主審合議庭成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回避但應提供相關證據材料證實其請求成立
(1)未經批準私下會見本案一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的
(2)為本案當事人推薦介紹代理人辯護人或者為律師其他人員介紹辦理該案件的
(3)接受本案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贈送的財物或其他利益或者要求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報銷費用的
(4)接受本案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請或者參加由其支付費用的各項活動的
(5)向本案當事人及其委托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訊工具或者其他物品的或者接受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購買商品裝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給予的好處的
(6)對方當事人的代理人辯護人為本院原審判人員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員離職不滿兩年的當事人認為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可提出異議請求合議庭對其代理資格予以審查通知其回避。但在刑事案件中作為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代理訴訟或者進行辯護的除外。審判人員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擔任其所在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三)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認為審判人員有違反回避規定應當回避而不予回避的有權向法院紀檢監察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
(四)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雙方可以自行和解后申請撤訴。對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或有損害委托人合法權益的委托人(當事人)有權解除雙方委托關系。
三對于委托代理人的要求
你方確定委托代理人后應立即填寫授權委托書提交我院律師應經律師事務所委托并提交委托代理書。授權委托書應明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特別授權應寫明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出反訴或者上訴等具體授權范圍。
委托代理人應切實履行以下基本代理職責
1嚴格遵守法院傳喚時間按時來院履行訴訟代理職責。
2自覺維護訴訟秩序服從審判人員指揮遵守法庭紀律。
3對本案事實有較完整的了解并能如實闡述和提供相關證據。
4對本案事實及訴訟請求能充分闡述你方觀點。
5當事人和解或法庭調解時訴訟代理人應充分聽取委托人的意見按照委托人的意愿進行和解與調解不得利用脅迫手段或未征求委托人意見及調解方案情況下自行與另一方調解且不得損害委托人的利益自行與對方達成調解協議。當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如不能完全履行上述義務或蠱動當事人挑詞架訴且有延誤本案審理的合議庭將予以警告如違反法庭紀律有意吵鬧法庭不服審判長或法官指揮使庭審無法正常進行的審判長或合議庭成員有權責令其退出法庭由此產生的不利后果由你方負責。
四須明確的其他事宜
1庭審前法庭只處理程序問題一般不對實體問題進行質詢。
2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須經庭審質證認證并被法庭采納后方能作為定案依據。未經庭審質證或未被合議庭采納的證據不作為定案依據。
3你方應按法庭傳票確定的傳喚時間提前十五分鐘到市第二中級法院(區新圍堤道6號)指定等候區域等候接受審判人員進行的訴訟參與人身份核對后準時到庭參加庭審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庭應在開庭二日前向法庭申請延期開庭并說明情況能否準許由合議庭決定。未經準許或超過規定開庭時間20分鐘后到庭法庭將依法缺席審理或按撤訴處理如合議庭認為必須到庭參加訴訟的將對你方進行訓誡并具結悔過。
4辯護人或代理人未準時到庭法庭有權對其提出批評執行法庭庭審紀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