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后起訴離婚程序

導讀: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jù)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那么分居后起訴離婚程序。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jù)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關于分居后起訴離婚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離婚須經(jīng)過下面三個程序
(一)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jù)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jīng)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jù)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jù)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chǎn)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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