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五大婚姻常識你知道嗎

導讀:
上交雙方結婚證,在民政局人員的監督下,簽訂一式三份的離婚協議書,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在民政局備案。雙方的戶口本婚姻狀態,也由結婚改成離異。領取民政局蓋章的離婚證,表明雙方婚姻關系解除。雙方分居兩年以上。一方對另一方有長期家庭暴力。第二次起訴離婚,通常會被判決雙方離婚。2歲以內,孩子在哺乳期,判歸女方撫養。在財產的判決中,法院會對無過錯方進行傾斜。如果婚姻無過錯方,能夠證明對方的出售是惡意且低價的,則有過錯方要根據市場價格,對無過錯方進行賠償。那么這五大婚姻常識你知道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上交雙方結婚證,在民政局人員的監督下,簽訂一式三份的離婚協議書,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在民政局備案。雙方的戶口本婚姻狀態,也由結婚改成離異。領取民政局蓋章的離婚證,表明雙方婚姻關系解除。雙方分居兩年以上。一方對另一方有長期家庭暴力。第二次起訴離婚,通常會被判決雙方離婚。2歲以內,孩子在哺乳期,判歸女方撫養。在財產的判決中,法院會對無過錯方進行傾斜。如果婚姻無過錯方,能夠證明對方的出售是惡意且低價的,則有過錯方要根據市場價格,對無過錯方進行賠償。關于這五大婚姻常識你知道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的方式
1、協議離婚
雙方到結婚登記機關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具體流程】
上交雙方結婚證,在民政局人員的監督下,簽訂一式三份的離婚協議書(財產分配,子女撫養),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在民政局備案。雙方的戶口本婚姻狀態,也由結婚改成離異。領取民政局蓋章的離婚證,表明雙方婚姻關系解除。
2、訴訟離婚
向法院起訴,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
【離婚管轄】
如果兩人分居,則由被告的經常住所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法院進行受理。如果兩人共同居住,則由兩人居住地的法院進行受理。如果兩人異地,則由被告的住所地法院進行受理。
【具體程序】
一方提請離婚法院立案法院受理
【判決方式】
看雙方感情是否破裂(根據雙方在開庭時,離婚的決心和態度。雙方分居兩年以上。一方對另一方有長期家庭暴力。)。若第一次起訴離婚被駁回,則要在6個月(冷靜期和彌合期)以后才能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離婚,通常會被判決雙方離婚。
二、離婚財產分配
結婚談情,離婚談財。
離婚時,感情已走到盡頭,對財產分配很關鍵,雙方都要學會維護自己的權益和財產。
1、雙方可分配的財產
雙方婚后的共同財產,比如雙方勞務收入,對外房租收入,股票,對外債券,投資資金等。除了婚前財產外,婚后的勞動所得,基本上都屬于婚后財產,這是以結婚的時間點,作為區分關鍵。
2、關于婚前財產
如果雙方收入都較充沛,感情較牢固,且愿意將雙方的婚前財產進行約定或公證,則是最好的。畢竟婚姻的路很長,未來不確定因素很多,這種婚前財產約定或公證,對雙方的權益都是保護。
3、公證的對象
婚前的房產(已支付全部房款,或已取得房產證),車輛(已支付完款項),即使不做約定,也屬于婚前財產。更需要做約定的,則是婚前取得的現金性資產,股票期權債券性資產,古董、郵票、字畫等沒有第三方機構證明取得時間點的財產。
pS:如果是父母出首付,自己付月供的買房,建議在結婚前,如果能力所及,建議提前還款,將全部款項還完,以便對婚前財產進行明確劃分。
三、子女撫養權和探視權
1、撫養權
【司法原則】站在孩子角度,看如何對孩子的成長環境和生活更有利,來進行判決。
2歲以內,孩子在哺乳期,判歸女方撫養。
2歲至10歲,則根據孩子以往生活習慣,被撫養的背景和雙方的財力環境綜合考慮,通常判給女方的幾率更大。
10歲以上,會單獨征求孩子意見,由他進行選擇,愿意被誰撫養。(因現在孩子都早熟,北京某些法院,會征求6歲以上孩子意見)
2、探視權
以不影響孩子的學習和生活為主,一般是一周一到兩次探視。對于探視權的爭取,需要主動向法院申訴。
pS:若對方出軌,且親子鑒定證明,孩子不是親生,則不需要付撫養費,同時可向對方索取精神上的賠償。
四、婚姻存續期間,財產轉移的法律效力
如果只是將股份,從對方名下轉移到自己名下,也只涉及股東的控制權,在財產上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并不涉及財產轉移。但若將股權變更到自己名下后,通過債務處理等形式,把公司從盈利做成虧損,來對資產進行貶損,則涉嫌非法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在財產的判決中,法院會對無過錯方進行傾斜。同時,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的財產轉移行為,法院會判決這種轉移行為無效。
【舉例】
雙方有共同房產,一方為低價離婚,在不告知對方的情況下,惡意將名下的房產低價出售。如果婚姻無過錯方,能夠證明對方的出售是惡意且低價的,則有過錯方要根據市場價格,對無過錯方進行賠償。
五、婚后發現對方轉移財產的維權方式
如果離婚后,發現對方在婚姻中有隱瞞的財產(在婚后所得),則可進行離婚后財產糾紛的訴訟,要求分割當時未分割的共同財產。但要注重訴訟時效:在我國,此訴訟時效只有一年。任何一方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以內發現,離婚時沒有進行相應財產的分割,是有權利要求重新分割的。但若超過一年,沒有進行相應財產分割,則法院就不再受理。
因此,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先離婚,解除婚姻關系,再慢慢解決財產問題。
pS:雙方名下的公積金,是需要進行財產分割的。個人的社保,不會被進行分配。但分紅型的保險,則會被進行分配。
婚姻法的基本常識,是我們每一個人都需要知道的。只有知道相關法律法規,才能夠更好保障婚姻,讓生活更加幸福,在遇到問題的時候,才會保護自己,不受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