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導讀:
因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其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故借款人應全額償還借款本息。那么婚內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其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故借款人應全額償還借款本息。關于婚內借款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婚內借款協議是否有效
根據我國《合同法》、《婚姻法》、婚姻法的司法解釋等的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是可以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因為在婚姻關系中的雙方,其財產狀況可能分為:婚前個人財產、婚后共同共有的財產、婚后取得的個人財產。那么對于個人財產,屬于個人所有,由個人進行支配。
對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財產,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但是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于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
因此,夫妻之間如果簽有欠條,并有實際的債務形成的原因,該債務合理合法,那么就應當認定債務存在。在離婚時,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償還的,則應當按照欠條約定的履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六條
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于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
二、婚內夫妻之間借款如何處理
在司法實踐中,對于婚內夫妻之間借款有按民間借貸處理,還是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這樣的爭論,在法院審理中會考慮以下方面確定:
1、是否實際發生了借款的事實,如僅書寫了借條而無實際借款行為,則借款關系不存在。此種情況常發生在夫妻間玩笑時所寫,此種借條本身不具備法律效力。
2、實行夫妻分別財產制的婚內借款。夫妻雙方可以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屬與支配,該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因此,對于實行分別財產制的夫妻婚內借款,借款人需要全額償還借款本息。
4、婚內的借款屬于貸款人婚前個人財產。因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其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故借款人應全額償還借款本息。
三、借款的含義
一般指企業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信托貸款等。借款也可以指某人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信托貸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