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兩邊戶口能分開嗎

導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那么夫婦兩邊戶口能分開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關于夫婦兩邊戶口能分開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夫妻雙方戶口能分開嗎
夫妻雙方戶口是可以分開的,只要拿著其家老戶口本,和對方妻子身份證,結婚證,到街道居委會或是村委會,開據一份蓋有公章的分戶證明,然后拿著證明和上面說的那些證件,到其戶籍管理派出所,找管理戶籍的片警,要求辦理分戶手續,就是在雙方戶口不遷走情況下,給雙方辦理屬于其個人小家的戶口本,上面只有雙方的戶籍信息,老戶口本顯示其遷出,實際戶口還是在其那套房子地址,戶口沒有遷走。
二、夫妻分戶需要什么后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如確實需要分戶,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并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