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兩邊均是華僑的離婚可否在中國境內辦理

導讀:
對這種離婚,原則上應向居住國有關機關申辦離婚手續。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時,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那么夫婦兩邊均是華僑的離婚可否在中國境內辦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這種離婚,原則上應向居住國有關機關申辦離婚手續。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時,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關于夫婦兩邊均是華僑的離婚可否在中國境內辦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這種離婚,原則上應向居住國有關機關申辦離婚手續。但居住國因某種原因不受理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1)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2)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時,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