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臺居民、華僑、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辦理離婚登記應出具哪些材料?

導讀:
1、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均應當出具下列材料: 本人的結婚證;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那么港、澳、臺居民、華僑、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辦理離婚登記應出具哪些材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均應當出具下列材料: 本人的結婚證;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關于港、澳、臺居民、華僑、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辦理離婚登記應出具哪些材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均應當出具下列材料:
(1)本人的結婚證;
(2)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2、此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