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一年內可以申訴嗎

導讀:
如果是離婚后發現對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情況,可以在發現后兩年內提出分割財產的訴訟,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那么離婚后一年內可以申訴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是離婚后發現對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情況,可以在發現后兩年內提出分割財產的訴訟,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關于離婚后一年內可以申訴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后一年內可以申訴嗎
這個需要分情況進行辨別,如果是對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需要在離婚后一年內提出,并且需存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才有可能重新分割財產。如果是離婚后發現對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情況,可以在發現后兩年內提出分割財產的訴訟,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
【隱藏、轉移共同財產等】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二、離婚的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認為在法庭審理中應當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愿,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解決,并提出22條具體意見,其中第6條與現行婚姻法沖突,不再適用,其余各項還作為法院審理離婚時的依據,
具體包括: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3)一方或雙方由知識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三、離婚的含義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解除婚姻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