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一年可以起訴離婚嗎

導讀:
分居一年可以起訴離婚嗎? 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分居一年可以起訴離婚嗎
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主要有五項: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在前述五項離婚法定條件的基礎上,增加了一項離婚法定條件:“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新增了“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分居一年可以起訴離婚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可依據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以及是否有和好的可能等因素進行判斷。如果已經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一年再次提起離婚,可認定為已無和好的可能,不應久拖不判,應當準許離婚。
民法典分居滿一年可直接離婚?
答案是否定的。男女二人領證結為夫妻,是受法律保護的合法婚姻關系,不可能直接離婚,即解除婚姻關系。想要離婚,在我國有兩條途徑: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協議離婚屬于夫妻雙方都抱有離婚想法,兩人經過協商,簽訂離婚協議,確定結束婚姻;訴訟離婚屬于一方想離,另一方卻不愿意的狀態,想離一方訴求強烈,則可求助法院。
分居滿兩年;或又滿一年,這里的“分居”概念是指兩個人不住在一起就可以了嗎?不僅僅如此。分居一般指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停止共同生活、分別居住的狀態。因此這個概念不僅僅包括了不住在一起,還包括了停止共同生活,包括經濟生活、精神生活、X生活等,簡單來說,即兩個人如陌生人般,無任何交集。
《民法典》為何要新加入一個分居又滿一年即可離婚的規定?這大概與其他條件舉證難、夫妻情感是否破滅難確定有關。在法律準許的離婚情況中,涉及家暴、賭博、重婚等內容,拿家暴而言,受害者可能因毆打、辱罵、脅迫等原因,難以找到家暴的證據,甚至找到了也難以留存,想用家暴控訴離婚,相對較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