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離婚搬出去住符合法律規定嗎

導讀: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那么沒離婚搬出去住符合法律規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關于沒離婚搬出去住符合法律規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沒離婚搬出去住符合法律規定嗎
可以先分居,在分居期間女方提出離婚訴訟請求。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二、離婚后不搬出去怎么辦
如果雙方在離婚時,已經確定了房產的居住或者使用權。那么另一方不離家的行為,明顯是不履行離婚協議或者法院判決。當事人可以采取訴訟的方式解決。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自動離婚
事實上在我國,自2003年8月8日民政部的《婚姻登記條例》頒布以后,男女婚姻關系建立的唯一合法途徑就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而解除婚姻關系的合法途徑有三條:
一種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由登記機關收繳結婚證,頒發離婚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均是公民個人婚姻狀態的法律憑證;
一種是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即通過訴訟途徑解除當事人的婚姻關系;
還有一種是非常態的,即婚姻一方當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則婚姻關系自然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