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繼承父母房產要辦什么手續

導讀: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要辦什么手續一、需要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否則房產部門一般不予更名;二、當事人申請辦理房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確無人事檔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繼承人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籍底卡,由派出所蓋章證明。否則應提交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或放棄繼承權聲明書。那么子女繼承父母房產要辦什么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要辦什么手續一、需要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否則房產部門一般不予更名;二、當事人申請辦理房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確無人事檔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繼承人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籍底卡,由派出所蓋章證明。否則應提交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或放棄繼承權聲明書。關于子女繼承父母房產要辦什么手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要辦什么手續
一、需要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否則房產部門一般不予更名;
二、當事人申請辦理房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學死亡證明、戶籍注銷卡、死亡注銷頁)。
2、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價值評估單。
3、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口、身份證(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出生證、人口卡、注銷卡等相關材料。
5、被繼承人父母死亡證明。
6、被繼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應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喪偶未再婚證明。(一般由區民政局和區檔案館出具)。
7、證明。在哈爾濱公證處領取表格,填寫被繼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情況,到繼承人或者被繼承人單位蓋章。
8、繼承人或被繼承人的人事檔案或人事檔案復印件(通常為職工登記表或者是職工履歷表),復印件由檔案保管單位在每頁復印件上加蓋公章或人事部門章,檔案內容應包括被繼承人的全部法定繼承人情況。如確無人事檔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繼承人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籍底卡,由派出所蓋章證明。
9、證人一名(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要求:無親屬關系)。
10、如果有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形式遺囑的,提供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遺囑;
11、公證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繼承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否則應提交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或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