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的放棄房屋繼承權有用嗎

導讀:
打印的放棄房屋繼承權有用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依據我國《合同法》規定,打印的放棄繼承權聲明如果有繼承人簽名的,并且是繼承人真實意思表示的,放棄聲明是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那么打印的放棄房屋繼承權有用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打印的放棄房屋繼承權有用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依據我國《合同法》規定,打印的放棄繼承權聲明如果有繼承人簽名的,并且是繼承人真實意思表示的,放棄聲明是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關于打印的放棄房屋繼承權有用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打印的放棄房屋繼承權有用嗎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依據我國《合同法》規定,打印的放棄繼承權聲明如果有繼承人簽名的,并且是繼承人真實意思表示的,放棄聲明是有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合同免責條款的無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