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繼承公證中途可以放棄嗎

導讀:
公證成功后,在遺產處理之前,可以通過公證撤銷遺產放棄公證。公證當事人及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對公證機構出具的公證書有異議,其實是認為公證書證明的事實,對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產生了不當影響。如果公證書所影響的基礎法律關系的爭議屬于民事性質的,則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可以就該爭議提起民事訴訟。僅就公證書的撤銷與否起訴的,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條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進行中,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其提出的具體理由,決定是否承認。遺產處理后,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不予承認。那么做繼承公證中途可以放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證成功后,在遺產處理之前,可以通過公證撤銷遺產放棄公證。公證當事人及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對公證機構出具的公證書有異議,其實是認為公證書證明的事實,對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產生了不當影響。如果公證書所影響的基礎法律關系的爭議屬于民事性質的,則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可以就該爭議提起民事訴訟。僅就公證書的撤銷與否起訴的,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條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進行中,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其提出的具體理由,決定是否承認。遺產處理后,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不予承認。關于做繼承公證中途可以放棄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做了遺產公證是否還可以中途放棄?
1、在公證處出具公證書之前,您可以撤回公證申請。公證成功后,在遺產處理之前,可以通過公證撤銷遺產放棄公證。但遺產繼承處理后,公證不可以反悔。
2、公證是對事實的證明。對訴訟而言,公證書僅僅是一項證明力較強的證據。法院受理民事糾紛,針對的是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義務產生的爭議,而不是對爭議涉及的某個證據進行裁判。公證當事人及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對公證機構出具的公證書有異議,其實是認為公證書證明的事實,對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產生了不當影響。如果公證書所影響的基礎法律關系的爭議屬于民事性質的,則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可以就該爭議提起民事訴訟。僅就公證書的撤銷與否起訴的,法院不予受理。
相關法律知識
《公證法》
第三十九條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公證書的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公證機構應當撤銷該公證書并予以公告,該公證書自始無效;公證書有其他錯誤的,公證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三條遺產范圍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五十條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進行中,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其提出的具體理由,決定是否承認。遺產處理后,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不予承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