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繼承權是否有順序

導讀:
代位繼承權是否有順序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代位繼承中是有順序的,代位繼承時應該按繼承法中的法定繼承人繼承,繼承的順序是配偶和子女等。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主張繼承的訴訟時效是多久第一,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2年。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或者從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失敗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繼承人因遺產繼承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時效即為中斷。那么代位繼承權是否有順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代位繼承權是否有順序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代位繼承中是有順序的,代位繼承時應該按繼承法中的法定繼承人繼承,繼承的順序是配偶和子女等。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主張繼承的訴訟時效是多久第一,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2年。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或者從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失敗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繼承人因遺產繼承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時效即為中斷。關于代位繼承權是否有順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代位繼承權是否有順序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代位繼承中是有順序的,代位繼承時應該按繼承法中的法定繼承人繼承,繼承的順序是配偶和子女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主張繼承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第一,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2年。繼承人不知道或者無法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的,自繼承開始之日起20年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護其繼承權的訴訟,逾期則無權起訴。20年為最長的期限。對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規定:“自繼承開始之日起的第18所至第20年期間內,繼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訴訟的權利,應當在繼承開始之日起的20年之內行使,超過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訴訟”。
第二,關于繼承權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按照以下原則處理: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繼承人無法主張繼承權利的,以及繼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2年之內,其遺產繼承權糾紛確在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期間,可按中止訴訟時效處理。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或者從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失敗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繼承人因遺產繼承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時效即為中斷。從中斷時起,以前經過的期間不再計算;如有必要,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