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能作為遺產繼承嗎

導讀:
承包人死亡后,由其繼承人繼續經營。第五十四條依照本章規定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這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能成為遺產。如,工資、獎金、存款利息、從事合法經營的收入、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城市個體經營者、華僑和港、澳、臺同胞在內地投資所擁有的各類生產資料。那么土地承包經營權能作為遺產繼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承包人死亡后,由其繼承人繼續經營。第五十四條依照本章規定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這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能成為遺產。如,工資、獎金、存款利息、從事合法經營的收入、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城市個體經營者、華僑和港、澳、臺同胞在內地投資所擁有的各類生產資料。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能作為遺產繼承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能作為遺產繼承嗎
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屬于被繼承人的遺囑,所以不能作為遺囑被繼承。承包人死亡后,由其繼承人繼續經營。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條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第五十四條依照本章規定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二、繼承人可以繼承的遺產有哪些
遺產必須符合三個特征:第一,必須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第二,必須是公民個人所有的財產;第三,必須是合法財產。這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能成為遺產。遺產包括以下幾項:
(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資、獎金、存款利息、從事合法經營的收入、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2)公民的房屋、儲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樹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種的樹木和自留山上種的樹木。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書畫、古玩、藝術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別珍貴的文物,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法律允許公民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如農村承包專業戶的汽車、拖拉機、加工機具等。城市個體經營者、華僑和港、澳、臺同胞在內地投資所擁有的各類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獲得的稿費、獎金,或者因發明被利用而取得的專利轉讓費和專利使用費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如公民的國庫券、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復員、轉業軍人的復員費、轉業費,公民的離退休金、養老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