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準婚姻關系構成

導讀:
研究準婚姻關系的構成,可以借鑒的是《埃塞俄比亞民法典》對非法同居關系的界定。參考《埃塞俄比亞民法典》這樣的規定,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我認為具備以下要件可以認定為構成準婚姻關系。即使是對外表明雙方的準婚姻關系,但也不是通過法定的公示方式進行公示,僅僅是通過自己的行為而使外界知道而已,并非一定要公示。對于符合上述要件的男女之間的異性結合行為,應當認定為準婚姻關系。那么我國準婚姻關系構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研究準婚姻關系的構成,可以借鑒的是《埃塞俄比亞民法典》對非法同居關系的界定。參考《埃塞俄比亞民法典》這樣的規定,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我認為具備以下要件可以認定為構成準婚姻關系。即使是對外表明雙方的準婚姻關系,但也不是通過法定的公示方式進行公示,僅僅是通過自己的行為而使外界知道而已,并非一定要公示。對于符合上述要件的男女之間的異性結合行為,應當認定為準婚姻關系。關于我國準婚姻關系構成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研究準婚姻關系的構成,可以借鑒的是《埃塞俄比亞民法典》對非法同居關系的界定。該法第708條規定的內容是:“非法同居是一名男子與一名婦女在未締結婚姻的情況下,像夫妻一樣共同生活的情勢創立的事實狀態。”第709條規定的是要件:“構成非法同居的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是,有關男女的行為類似于已結婚者的行為。他們不必向第三人聲明他們已結婚。一男一女保持性關系,即使是反復進行的且眾所周知,這一單純的事實本身不足以在此等男女間構成非法同居。”這樣的規定,基本上界定了準婚姻關系的界限,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參考《埃塞俄比亞民法典》這樣的規定,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我認為具備以下要件可以認定為構成準婚姻關系。
1.同居的主體為異性、未婚者
準婚姻關系的主體應當是異性結合而共同生活,而不是同性同居,因此,準婚姻關系不是同性戀,與同性戀相區別;同時,同居的主體均須為未婚者,而不是一方或者雙方為有配偶者,因此,準婚姻關系與姘居以及“包二奶”相區別。我在提出法律應當承認準婚姻關系的主張之后,有人提出異議,認為我的主張就是助長非法同居、對抗《婚姻法》,公然主張“包二奶”,其實真的是很無辜。其實,這是連基本的概念都沒有搞清楚,就“義憤填膺”了。均無配偶的男女共同生活,如何構成“包二奶”呢當然也不是姘居。
2.雙方有像夫妻一樣共同生活的客觀事實
準婚姻關系的雙方當事人應當有共同的生活,包括一男一女的性生活、共同的社會生活和共同的經濟生活。這樣的生活表現為雙方在共同的居所中生活,像夫妻那樣的共同生活在一起。因此,準婚姻關系絕對不是臨時的同居,而是具有較為長期同居的目的,并且較為長期地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
3.雙方合意的內容不是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切勿需法定公示
準婚姻關系的當事人具有明確的合意,就是異性長期同居,而不建立夫妻關系。雙方當事人將這樣的意思表示表達于外,就是對外明確表示雙方不是夫妻,或者沒有明確表明雙方是夫妻。至于共同生活的時間長短,則沒有明確的約定,或者有較長時間的約定。即使是對外表明雙方的準婚姻關系,但也不是通過法定的公示方式進行公示,僅僅是通過自己的行為而使外界知道而已,并非一定要公示。
4.雙方當事人的年齡應當符合法定婚齡
準婚姻關系的當事人均須符合法定婚齡,未達法定婚齡的,不能認為構成準婚姻關系,法律也不應當承認其準婚姻關系的狀態。
對于符合上述要件的男女之間的異性結合行為,應當認定為準婚姻關系。對此,親屬法應當明確規定,并且承認其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