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財產劃分要解決多久

導讀:
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10.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那么分手財產劃分要解決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10.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關于分手財產劃分要解決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分手財產分割要處理多久
法律對分手后財產處理時間沒有作出規定,一般由雙方自行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訴解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一條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10.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系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
二、分手后被主張分手費不給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首先,戀人分手沒有給付分手費的規定,但是是否給分手費,雙方可以自主約定,法律上不受限制。
其次,分手給付分手費要根據雙方的約定:
1、如果雙方分手時對分手費未做約定,現在被對方主張分手費,雙方不存在債務關系,所以不給無需承擔法律責任。
所以,有些人分手后又要求分手費的,即可以拒絕,沒有義務給。
2、反之,如果雙方事先約定了分手費,并且是出于真實意思表示,那么該約定屬于贈與。但是根據贈與合同的規定,贈與人不給分手費,屬于撤銷贈與合同,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所以其不給分手費不承擔違約責任,并且受贈人也不能請求給付財產。
不過,不管分手前或是分手后約定了分手費,有過錯的一方可以給,也可以不給,都不用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