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和老婆合同離婚的條件都有哪些

導讀:
一般和老婆協議離婚的條件都有哪些協議離婚的條件有:1、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2、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愿的;3、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4、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等等。夫妻雙方對于離婚、夫妻財產分割及小孩的撫養權等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到民政局協議離婚,雙方需代帶好結婚證、身份證等其他有關證件,本人親自到原登記結婚的婚姻登記機關,填寫好夫妻雙方離婚協議內容簽字確認后即刻生效。民政部門發給雙方離婚證。這類離婚的概率較低。一般法院對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案件大多數會判決準予離婚辦理。那么一般和老婆合同離婚的條件都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和老婆協議離婚的條件都有哪些協議離婚的條件有:1、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2、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愿的;3、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4、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等等。夫妻雙方對于離婚、夫妻財產分割及小孩的撫養權等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到民政局協議離婚,雙方需代帶好結婚證、身份證等其他有關證件,本人親自到原登記結婚的婚姻登記機關,填寫好夫妻雙方離婚協議內容簽字確認后即刻生效。民政部門發給雙方離婚證。這類離婚的概率較低。一般法院對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案件大多數會判決準予離婚辦理。關于一般和老婆合同離婚的條件都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和老婆協議離婚的條件都有哪些
協議離婚的條件有:1、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2、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愿的;3、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4、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等等。
在我國解除婚姻關系只有兩種途徑:民政局協議辦理離婚和法院訴訟辦理離婚。
夫妻雙方對于離婚、夫妻財產分割及小孩的撫養權等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到民政局協議離婚,雙方需代帶好結婚證、身份證等其他有關證件,本人親自到原登記結婚的婚姻登記機關,填寫好夫妻雙方離婚協議內容簽字確認后即刻生效。
對于離婚、小孩撫養或者財產分割等有任何一個不能達成協議的,只能通過法院調解或者判決,而對于夫妻雙方在異地離婚的,不論是否達成一致,都必須通過法院離婚。
1、民政局協議辦理離婚
這種方式辦理離婚的前提條件是夫妻雙方對于離婚、夫妻財產分割及小孩的撫養權等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下,雙方代帶好結婚證、身份證等其他有關證件,本人親自到原登記結婚的婚姻登記機關,填寫好夫妻雙方離婚協議內容簽字確認后即刻生效。民政部門發給雙方離婚證。這種離婚手續的時間較快,但前提是必須夫妻雙方對離婚的一切事項都達成一致。這類離婚的概率較低。
2、法院訴訟辦理離婚
對于離婚、小孩撫養或者財產分割等有任何一個不能達成協議的,只能通過法院調解或者判決。而對于夫妻雙方在異地離婚的,不論是否達成一致,都必須通過法院起訴辦理離婚。對于被告方是本地的,原告方只需要提供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其他證據材料。對于被告方不是本地的,除了上述材料外還需要提供被告方經常居住的證明,該證明是由被告居住地的物業或者居委會開具的居住滿一年的證明。法院在開庭前會組織調解,調解不成轉為正式的審判程序。
對于第一次起訴辦理離婚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則需在判決生效后半年才能再次起訴離婚手續。一般法院對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案件大多數會判決準予離婚辦理。對于法院判決(調解)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沒有離婚證,只有法院出具的判決(調解)書。這個和離婚證效力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