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合同書簽署后能反悔嗎,離婚合同能附條件嗎

導讀:
離婚協議書簽署后能反悔嗎,離婚協議能附條件嗎在家庭出現危機的時候,很多當事人心情非常激動或者沮喪,往往是希望盡快解除關系,但如果在這時和對方簽署離婚協議書,可能會出現考慮不周,或者過分激動放棄了很多合法權益。那么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協議書能否反悔,如何反悔根據法理,離婚協議書和一般性的民事合同有不同之處,引起其系人身關系的契約,除了一般性的財產約定還有包括雙方身份關系的約定以及子女人身關系的約定。因此撤銷或者變更離婚協議書的評判標準和一般合同有著較大的不同。此外,一方脅迫另一方簽署離婚協議書的問題,這一點是需要主張放進行明確能舉證證明的。那么離婚合同書簽署后能反悔嗎,離婚合同能附條件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協議書簽署后能反悔嗎,離婚協議能附條件嗎在家庭出現危機的時候,很多當事人心情非常激動或者沮喪,往往是希望盡快解除關系,但如果在這時和對方簽署離婚協議書,可能會出現考慮不周,或者過分激動放棄了很多合法權益。那么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協議書能否反悔,如何反悔根據法理,離婚協議書和一般性的民事合同有不同之處,引起其系人身關系的契約,除了一般性的財產約定還有包括雙方身份關系的約定以及子女人身關系的約定。因此撤銷或者變更離婚協議書的評判標準和一般合同有著較大的不同。此外,一方脅迫另一方簽署離婚協議書的問題,這一點是需要主張放進行明確能舉證證明的。關于離婚合同書簽署后能反悔嗎,離婚合同能附條件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協議書簽署后能反悔嗎,離婚協議能附條件嗎
在家庭出現危機的時候,很多當事人心情非常激動或者沮喪,往往是希望盡快解除關系,但如果在這時和對方簽署離婚協議書,可能會出現考慮不周,或者過分激動放棄了很多合法權益。在氣憤過后很可能會想要對自己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反悔。
那么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協議書能否反悔,如何反悔
根據法理,離婚協議書和一般性的民事合同有不同之處,引起其系人身關系的契約,除了一般性的財產約定還有包括雙方身份關系的約定以及子女人身關系的約定。因此,這種人身性較強的民事合同,除了財產性利益考慮外,難以避免地包含一些感情因素。
因此,因此司法實踐中在處理一般民事合同中所規定的可撤銷或變更情形相對較難適用在離婚協議書中。這就表明在處理離婚協議書反悔問題上,法院不會輕易將協議中一方放棄主要或大部分財產的約定認定為“顯失公平”或“重大誤解”的法院原則。而對于“乘人之危”的認定,也非常的謹慎。因此撤銷或者變更離婚協議書的評判標準和一般合同有著較大的不同。
此外,一方脅迫另一方簽署離婚協議書的問題,這一點是需要主張放進行明確能舉證證明的。司法實踐中,常見一方認為脅迫的情況比如是一方依照對方的弱點或者威脅到對方的生命或者家人安全情況下所簽署協議書,而且需有明確證據證明。
離婚協議能附條件嗎
離婚是典型的民事法律行為。依民法學理的通常說法,民事法律行為以可以附條件為原則,而以不許附條件為例外;而離婚行為從歸類上應屬于不許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離婚行為之所以不允許附條件,第一原因是,離婚這種民事法律行為依其性質屬于必須即時發生確定效力的法律行為。離婚行為不允許處于一種效力極其不確定的狀況,婚姻當事人雙方配偶的法律地位要么確定的存續,要么確定的解除。很難設想離婚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附加某種條款,使得雙方婚姻效力的終止取決于某種不確定的條件的發生,如果所附條件發生,婚姻關系終止,雙方權利義務關系解除;如果所附條件不發生,則原已存在的婚姻關系繼續有效。所附條件使得本應確立的夫妻的法律關系變得無法確立。這不僅違背了離婚的法律性質,而且使得配偶雙方當事人的地位無法安定。第二原因是,在離婚協議中附加條件,違背了民法公序良俗的原則,凡是發生在身份關系上的行為或與身份密切相關的行為,如結婚、離婚、收養、收養關系的解除等,一經附加條件則構成違反公序良俗的原則,因此在協議離婚中絕對不允許附加條件。如果婚姻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附加條件,構成了條件和離婚法律行為內容的矛盾,其協議離婚行為均應無效。比如當事人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約定,離婚后對方不允許再婚,如一方再婚離婚效力終止。這種協議不僅內容具有為發行,也使得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飄忽不叮,違反身份關系單一性和確定性特征,因而是無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