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合同書作廢的情形

導讀:
離婚協議書無效有哪些情形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離婚協議書是屬于合同的一種,如果離婚協議書存在欺騙、違反法律規定等情形的,離婚協議無效。第五十三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那么離婚合同書作廢的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協議書無效有哪些情形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離婚協議書是屬于合同的一種,如果離婚協議書存在欺騙、違反法律規定等情形的,離婚協議無效。第五十三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關于離婚合同書作廢的情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協議書無效有哪些情形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離婚協議書是屬于合同的一種,如果離婚協議書存在欺騙、違反法律規定等情形的,離婚協議無效。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