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股權轉讓如何防止隱性債務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那么民法典股權轉讓如何防止隱性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關于民法典股權轉讓如何防止隱性債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股權轉讓如何防止隱性債務
民法典對股權轉讓如何防止隱性債務沒有規定而公司法規定股東以其出資承擔對公司承擔責任。所以股東履行出資責任后轉讓股權時不需要處理債務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八條出資義務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十一條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股權可以自由轉讓嗎
我們通常都認為股權可以轉讓因為公司法第71條很明確的規定了“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之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后面設置了不少轉讓的前提條件比如要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要書面通知其他股東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不同意的應該購買不購買的視為同意等等。
總之向我們傳遞信息就是不管怎么樣股東只要想轉讓股權沒有可以阻礙的因素。但是71條最后一款令人開始疑惑了“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何正確理解
法律賦予了公司自由處理內部事務的權利公司章程可以約定很多股東之間的權利義務但這些約定也有總的前提即不能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法律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