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家庭共同債務怎么認定

導讀: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民法典中家庭共同債務怎么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關于民法典中家庭共同債務怎么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家庭共同債務怎么認定
民法典規定婚后雙方共同簽字或者事后經對方追認的債務以及一方所負但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債務是共同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怎樣證明不是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一般須有夫妻雙方舉債的共同意愿如無共同意愿但該債務系為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的用途也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一般有以下幾點證據可以證明夫妻一方舉債中債權人和債務人明確約定該債務為一方個人債務的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能夠證明該債務不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產生能夠證明債務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利所產生的債務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遺囑或贍養遺贈協議而單獨繼承遺產和債務的該債務應推定為個人債務夫妻一方因違犯刑事法律、行政法規或違背社會公德二依法承擔或資源承擔的金錢支付義務或由該義務延續、變更、更新而形成的債務應推定為個人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