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只有債務違約才有單方面解除權嗎

導讀: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原債權人不得主張合同債權債務人也不再負合同義務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通知是指當事人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當將合同終止的有關事宜告訴合同對方當事人。協助是指當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后工作。那么民法典中只有債務違約才有單方面解除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原債權人不得主張合同債權債務人也不再負合同義務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通知是指當事人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當將合同終止的有關事宜告訴合同對方當事人。協助是指當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后工作。關于民法典中只有債務違約才有單方面解除權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只有債務違約才有單方面解除權嗎
并不是只有債務違約才有單方解除權例如出現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二、合同終止的效力體現在哪里
1、合同終止后便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原債權人不得主張合同債權債務人也不再負合同義務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同時合同關系的終止使合同的擔保及其他從義務關系也歸于消滅。如抵押權、違約金債權、利息債權等和主債權一樣也歸于消滅。
2、合同終止后還應清理一切有關合同關系的手續如負債字據的返還與注銷。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后債權人應將負債字據返還于債務人。債權人如能證明字據滅失不能返還應向債務人出具債務消滅的字據。
3、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后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通知是指當事人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當將合同終止的有關事宜告訴合同對方當事人。協助是指當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后工作。保密是指當事人在合同終止后對于了解到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不向外泄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