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如何認定遲延履行主要債務

導讀:
債權人遲延受領依法應向債務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因遲延受領而給債務人造成的損失如保險費、提存費、運輸費等若為金錢給付義務債務人可停止支付受領遲延期間的債務利息符合民法典規定的情況債權人還應承擔交易價格風險責任。那么民法典中如何認定遲延履行主要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遲延受領依法應向債務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因遲延受領而給債務人造成的損失如保險費、提存費、運輸費等若為金錢給付義務債務人可停止支付受領遲延期間的債務利息符合民法典規定的情況債權人還應承擔交易價格風險責任。關于民法典中如何認定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如何認定遲延履行主要債務
債務人沒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履行債務的就可以認定遲延履行主要債務遲延履行債務就構成債務違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合同遲延履行有什么類型
1、給付遲延
指債務人在履行期限到來后能夠履行而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期履行的行為。其構成要件為
(1)須有合法債務存在
(2)履行須可能
(3)未按期履行
(4)遲延履行無正當理由。
給付遲延依法應承擔如下法律后果
1)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因遲延償付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若遲延給付造成債權人喪失履行利益的債權人可依民法典的規定解除合同請求賠償損失
2)對在遲延期間因不可抗力造成標的物毀損滅失的債務人依法承擔履行不能的責任并不得以不可抗力為由主張免責。但根據誠實信用原則若債務人能夠證明即使其不遲延給付也會發生標的物毀損丟失的則可免責
3)符合民法典規定的情況承擔交易價格風險責任。
2、受領遲延
指債權人在債務人于履行期內履行時無正當理由未及時接受債務履行的行為。其構成要件為
1)須有合法債權存在
2)債務人已按期做出實際履行且履行適當
3)債權人未按期接受履行
4)債權人遲延受領無正當理由。
債權人遲延受領依法應向債務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因遲延受領而給債務人造成的損失如保險費、提存費、運輸費等若為金錢給付義務債務人可停止支付受領遲延期間的債務利息符合民法典規定的情況債權人還應承擔交易價格風險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