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一人在夫妻存續期間的債務如何認定

導讀:
認定個人債務的幾種情形第一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外舉債的如果夫妻雙方對此無異議的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第二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外舉債的另一方對此有異議的并能證明此債務為一方與債權人的個人債務的則為個人債務而非夫妻共同債務第三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外舉債的另一方有異議但無證據證明為一方的個人債務時一方應當證明舉債的原因如果能證明是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義務、贍養義務所負債務的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不能證明的認定為夫妻個人債務。那么民法典中一人在夫妻存續期間的債務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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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一人在夫妻存續期間的債務如何認定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自己名義所負超出家庭生活所需或者是非法債務等情形的屬于個人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個人債務有哪些
1、男女各自婚前所負的債務即結婚之前一方或雙方對外所欠的債務。離婚時一般仍視為個人債務由個人負責償還。
2、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債為目的的除外。所謂“約定”就是夫妻雙方經商量后就哪些債務由誰個人負責承擔而達成的一種協議對此協議雙方互為認可。但雙方如果以逃債為目的的約定是無效的。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扶養義務的親屬、朋友所負的債務。這種債務應由個人承擔。
4、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此種債務應由個人承擔。
5、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如一方瞞著對方借錢參加高消費的文化、娛樂活動或為個人購置貴重生活用品等。
6、一方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所負的債務。
認定個人債務的幾種情形第一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外舉債的如果夫妻雙方對此無異議的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第二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外舉債的另一方對此有異議的并能證明此債務為一方與債權人的個人債務的則為個人債務而非夫妻共同債務第三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外舉債的另一方有異議但無證據證明為一方的個人債務時一方應當證明舉債的原因如果能證明是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義務、贍養義務所負債務的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不能證明的認定為夫妻個人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