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離婚判決中判的債務如何處理

導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民法典離婚判決中判的債務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民法典離婚判決中判的債務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離婚判決中判的債務如何處理
離婚債務的判決一般需要先對夫妻共同債務進行認定然后按照夫妻共同債務共同承擔一方債務由一方承擔的原則進行處理具體情況應當結合離婚債務的實際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并進行處理。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以下債務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