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可以會見被羈押的債務人嗎

導讀:
案件被移送至檢察院審查起訴或在法院審理期間債務人的辯護人是可以會見債權人的在債務人委托債權人為辯護人的情況下債權人是可以會見債務人的。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那么債權人可以會見被羈押的債務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件被移送至檢察院審查起訴或在法院審理期間債務人的辯護人是可以會見債權人的在債務人委托債權人為辯護人的情況下債權人是可以會見債務人的。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關于債權人可以會見被羈押的債務人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債權人可以會見被羈押的債務人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案件偵辦期間債務人被羈押在看守所里面債權人是不能會見債務人的只能是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委托的律師才能見到債務人。案件被移送至檢察院審查起訴或在法院審理期間債務人的辯護人是可以會見債權人的在債務人委托債權人為辯護人的情況下債權人是可以會見債務人的。但是實踐過程中債務人一般不會委托債權人為其辯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托辯護人。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第三十九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二、債權人討債時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要有能夠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一般說來諸如借條、合同中的交易條款、送貨清單收據銀行記錄等等都可以作為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憑證。
(二)要有債務人最新的消息資料。現在公司之間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機更改名稱和住所使得原有的債權人無法找到自己借此逃避債務有的公民經常遷移戶口時間長了也不易找到所以對于債權人來說平時應該注意留意債務人的動向以免債務人惡意逃債時一無所知。
(三)要有債務人可供執行的財產清單。很多債務人往往借口沒錢還債而事實上有不少債務人都是隱匿了財產。一般來說要想獲得一個公司的真實財務狀況是比較困難的但是我們可以采取其他迂回的手段譬如可以大致了解到對方的經營情況的好壞了解其公司員工的收入狀況以此來間接證明其財務狀況的好壞另外也可以到工商所查詢其企業檔案。對于欠債的公民可以通過了解其單位的職工收入狀況以及其家人的收入狀況也可通過接受繼承和贈與的情況來間接了解其還債的能力。還可以委托律師或者法院來調查一些不易查找的證據。
(四)要注意訴訟時效的規定。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一般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就債務問題而言就是從債務到期而對方拒不還債時起算的三年。上面就是關于什么是債權人債權人在追債的過程中要了解那些問題的一些解答希望能幫到您。如您債權困擾建議您及時聯系律師進行咨詢盡快追回債款。




